一、公文的格式
公文格式是指组成公文各部分的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排列的规定,由国家有关机关以法规、规章、标准等形式对其加以规范。公文格式主要是对载体的规格尺寸、载体区域划分、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排列次序与编排式样、文字符号的形体及尺寸等予以规范。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方便公文处理;有利于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处理及公文管理。以下着重介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版面的基本规范
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字”,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行”,以 3号字高度加 3 号字高度 7/8 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用纸采用 GB/T148 中规定的 A4 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公文正文用3 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具体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具体结构由两条红色反线分割成三部分:眉首、主体和版记。